一、交办信访件事项
投诉人举报:安远县高云山乡铁丰铁矿厂(法人:林忠平)无环保手续、无安全设施,产生安全隐患。
二、交办信访件
属第十九批,由安远县委、县政府承办,2020年7月18日收到,7月22日办理反馈。
三、信访件诉求
信访投诉人未提及诉求。
四、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
投诉人举报的安远县高云山铁丰铁矿位于高云山乡铁丰村,法人为林忠平,企业主要经营内容为褐铁矿开采。该矿山已取得采矿许可、水土保持、安全生产等手续。
五、调查核实情况
2020年7月21日,县自然资源局牵头,会同县生态环境局、应急管理局、高云山乡等部门单位组成调查组,通过查阅资料、现场勘查等方式,对该矿山安全生产措施落实、环评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了核查,情况如下:
1、安远县高云山铁丰铁矿由省自然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,采矿有效期至2020年11月12日。该矿山停止选矿多年,现主要经营活动为褐铁原矿采挖。
2、该矿山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。2020年5月,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、会审,已下达整改意见。
3、该矿山尚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
六、存在问题
该矿山未办理环评手续,举报属实。
七、处理整改情况
已责令该矿山立即停产,完善相关手续。
八、问题解决情况
目前,该矿山已停产,正在按要求实施安全生产台阶分段、削坡等安全整改作业,县应急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,生态环境部门将对其无环评手续问题进行调查处理。
九、向社会公开情况
已在安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。
十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
承办单位:安远县自然资源局
经办人:刘日明 电话:13970107359
附表:赣州市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
附表: 赣州市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| |||||||||||
截至2020年7月22日 | |||||||||||
序号 | 受理编号 | 已办结 | 是否 责令整改 | 是否 立案处罚 | 罚款金额 | 是否 立案侦查 | 拘留(人) | 约谈 | 问责 | ||
属实 | 不属实 | (万元) | 行政 | 刑事 | (人) | (人) | |||||
D3600320200718246 | 是 | 是 | 否 | 0 | 否 | 0 | 0 | 0 | 0 |
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
(第19批2020年7月22日)
序号 | 受理编号 |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| 行政区域 | 污染类型 | 调查核实情况 | 是否 属实 | 处理和整改情况 | 问责情况 | 备注 |
1 | D3600320200718246 | 投诉人举报:安远县高云山乡铁丰铁矿厂(法人:林忠平)无环保手续、无安全设施,产生安全隐患。 | 安远县 | 非污染类型 | 该矿山已取得了采矿许可、水土保持、安全生产等手续。2020年5月,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、会审,已下达整改意见。 | 属实 | 已责令矿山立即停产,完善相关手续。我县应急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,生态环境部门将对其无环评手续问题进行调查处理。 | 无 |
附件3
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汇总表
序号 | 姓名 | 单位及职务 | 级别 | 责任追究时间 | 事由 | 处理方式 | 人员分类 |
1 | 无 | ||||||
2 | |||||||
3 |
注:1.被督察地方需按要求汇总填报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有关信息,主要包括责任追究人员姓名、单位、职务、级别、追责时间、追责事由,以及问责处理方式。企业人员(国企除外)处理情况不在问责处理统计口径中。
2.督察进驻期间,被督察地方每5天汇总一次责任追究情况,及时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。
3.级别:正厅级、副厅级、正处级、副处级、正科级、副科级、科员、其他;
4.事由:请注明涉及督察组督办编号及简要情况。
5.处理方式:通报;诫勉;责令公开道歉;组织处理,包括调离岗位、引咎辞职、责令辞职、免职、降职;党纪处分,包括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、开除党籍;政纪处分,包括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开除;行政拘留;刑事拘留;移送司法机关;判刑;
6.人员分类:地方党委人员、地方政府人员、生态环境部门人员、非生态环境部门人员、国有企业人员;其中非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分为:发改、工信、自然资源、住建、交通、水利、农业农村、应急管理、林业、旅游、城管、公安、其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