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交办信访件事项
安远县天心镇长布村下湾小组由谢基永、谢文投资建设(在建中),规模大约4000头猪,未办任何手续,挖了约8000平米生态公益林。
二、交办信访件
属第二十批,由安远县委、县政府承办,7月20日收到,7月22日办理反馈。
三、信访件诉求
信访投诉人未提及诉求。
四、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
谢基永,男,家住坡下组293号。被举报新建猪场的位置在长布村下湾,属限养区。谢基永在该处自留山以及流转周边山场开挖土方工程,拟建高效化生猪养猪场3栋,规模3000头,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。目前,开挖平整了建场土方工程,未进行主体工程建设。该猪场没有相关审批手续,属未批先建行为。
五、调查核实情况
7月20日,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局、林业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天心镇等相关部门单位,通过深入实地勘查、走访当地村民等形式,进行调查核实。经调查核实,谢基永猪场主体山场是自留山和流转山场,其本人出示了山林权属确权登记证,但实际占用林地面积与其权属面积存在一定的出入,尚未排除占用生态公益林的嫌疑,有待林业、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查档确认。该建设点尚未发现对环境造成明显污染的现象,主要问题为未批先建,举报属实。
六、存在问题
未批先建,且山林权属存在争议,存在占用部分公益林的嫌疑。
七、处理整改情况
7月20日,天心镇人民政府已下达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,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。
八、问题解决情况
目前,谢基永已停止违建行为。谢基永本人表示将主动与林业、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对接,明确好山林产权关系,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。县农业农村局、天心镇将持续跟进,抓好整改落实。
九、向社会公开情况
已在安远县政府网站公开。
十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
承办单位:安远县农业农村局;经办人:杜良粮;电话13979760583。
附表:赣州市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
附表 赣州市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| |||||||||||
截至2020年7月22日 | |||||||||||
序号 | 受理编号 | 已办结 | 是否 责令整改 | 是否 立案处罚 | 罚款金额 | 是否 立案侦查 | 拘留(人) | 约谈 | 问责 | ||
属实 | 不属实 | (万元) | 行政 | 刑事 | (人) | (人) | |||||
1 | D3600320200719272 | √ | 是 | 否 | 0 | 否 | 0 | 0 | 0 | 0 |
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
(第二十批2020年7月20日)
序号 | 受理编号 |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| 行政区域 | 污染类型 | 调查核实情况 | 是否属实 | 处理和整改情况 | 问责情况 | 备注 |
1 | D3600320200719272 | 安远县天心镇长布村下湾小组由谢基永、谢文投资建设(在建中),规模大约4000头猪,未办任何手续,挖了约8000平米生态公益林。 | 安远县天心镇 | 生态破坏 | 经调查核实,谢基永猪场主体山场是自留山和流转山场,其本人出示了山林权属确权登记证,但实际占用林地面积与其权属面积存在一定的出入,尚未排除占用生态公益林的嫌疑,有待林业、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查档确认。该建设点尚未发现对环境造成明显污染的现象,主要问题为未批先建,举报属实。 | 属实 | 7月20日,天心镇人民政府已对当事人下达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,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。 | 无 |
注:*代表重点案件
附件3
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汇总表
序号 | 姓名 | 单位及职务 | 级别 | 责任追究时间 | 事由 | 处理方式 | 人员分类 |
1 | 无 | ||||||
2 | |||||||
3 |
注:1.被督察地方需按要求汇总填报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有关信息,主要包括责任追究人员姓名、单位、职务、级别、追责时间、追责事由,以及问责处理方式。企业人员(国企除外)处理情况不在问责处理统计口径中。
2.督察进驻期间,被督察地方每5天汇总一次责任追究情况,及时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。
3.级别:正厅级、副厅级、正处级、副处级、正科级、副科级、科员、其他;
4.事由:请注明涉及督察组督办编号及简要情况。
5.处理方式:通报;诫勉;责令公开道歉;组织处理,包括调离岗位、引咎辞职、责令辞职、免职、降职;党纪处分,包括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、开除党籍;政纪处分,包括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开除;行政拘留;刑事拘留;移送司法机关;判刑;
6.人员分类:地方党委人员、地方政府人员、生态环境部门人员、非生态环境部门人员、国有企业人员;其中非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分为:发改、工信、自然资源、住建、交通、水利、农业农村、应急管理、林业、旅游、城管、公安、其他。